客服中心
电话:0755-89927777
传真:0755-89923122
网址:http://www.szlnny.com/
邮箱:14208701@qq.com
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坪葵公路223号
家用(YSP35.5型)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量的规定
发布:管理员 浏览: 日期:2014-10-05
目前市面上家用钢瓶有两种型号在使用,一种型号是按GB5842-1996《液化石油气钢瓶》以液化石油气最大充装量表示的型号表示方法,如YSP-15型;一种型号是按新修订的GB5842-2006《液化石油气钢瓶》以钢瓶公称容积表示的型号表示方法,如YSP35.5型。两种新旧型号对应的钢瓶内部几何参数没有变化。
按2000年实施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的规定,液化石油气最大充装量是液化石油气充装系数与钢瓶公称容积的乘积,2000年《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系数已由原来的0.425kg/L调整为0.42kg/L,这样,YSP35.5型钢瓶的最大充装量为14.91kg。
按GB17267-1998《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有关规定,液化石油气瓶充装量须符合:一是每瓶必须在14.5±0.5kg范围内;二是每批的充装量平均偏差必须大于或者等于零,即:每批的充装量平均值不少于14.5公斤。
因此,结合新、旧标准及规范的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量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每瓶充装量必须在14kg~14.91kg的范围内;二是每批的充装量平均值不少于14.5公斤。